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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教师弹性上下班与身心健康关怀实施方案(2026修订)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有关文件精神,切实回应“双减“政策实施以来教师在校时间延长、工作节奏紧张的现实问题,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,合理优化教师作息安排,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和归属感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校务会研究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方案制定依据与工作目标
(一)制定依据
本方案依据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《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参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师权益保障的相关要求制定。
(二)工作目标
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弹性作息制度和常态化身心健康关怀机制,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下降、学校管理秩序不松散的前提下,力争实现以下目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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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基础上,为全体教师提供合理的作息弹性空间,使教师非必要坐班时间减少不低于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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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孕产期、哺乳期、患病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的教师,建立专项关怀通道,做到“一人一策、即报即批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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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教师身心健康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范畴,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集中心理疏导活动,建立教师健康档案,做到早发现、早干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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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推行弹性作息制度,切实提升教师对学校管理人文化水平的认可度,力争教师满意度达到85%以上。
二、弹性作息制度的基本框架与刚性底线
弹性作息不是放任自流,更不是变相缩减工作量。推行弹性制度,首先必须明确哪些环节不能弹、哪些底线不能破,在此基础上再谈弹性空间。全校上下必须统一认识:弹性是在完成岗位职责前提下的人性化调整,不是工作纪律的松绑。
(一)刚性底线(以下情形不适用弹性安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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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课时段必须在岗。教师在本人承担授课任务的时段,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教学区域,不得以弹性作息为由迟到或缺课。课堂教学是教师的第一职责,任何弹性安排都不能突破这一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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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班值守时段必须到岗。学校安排的早读值班、午间管理、课后服务值班、校园安全巡查等轮值任务,教师须按时到岗。值班表一经排定,非经教务处或德育处书面同意,不得自行调换或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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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参加。包括但不限于升旗仪式、教职工大会、教学质量分析会、安全专题会议、校本培训等,除因病因事履行请假手续外,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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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接待时段不得离岗。学校规定的家长开放日、家长会、约谈时段,相关教师须在校在岗,确保家校沟通渠道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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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检查与考试期间暂停弹性。每学期期中、期末考试前一周及考试期间,以及上级部门来校检查调研期间,全校暂停弹性作息安排,全体教师按标准作息时间到岗。这一条没有例外,特殊群体教师如确有困难,需单独报分管校长批准。
(二)弹性空间的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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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为本、秩序优先。弹性安排以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为根本前提,任何弹性措施均须服从学校整体教学安排。当弹性需求与教学秩序发生冲突时,无条件服从教学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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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施策、区别对待。根据教师的课务安排、岗位职责、个人实际情况,分层分类提供不同程度的弹性空间,不搞“一刀切“。普惠性弹性面向全体教师,特殊关怀通道面向特定困难群体,两条线并行运转、各有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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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申请、学校审批。弹性作息实行自愿申请制,不强制要求教师必须使用弹性时段,也不因教师未申请弹性而额外增加工作任务。同时要注意,不能形成“不申请弹性就是工作态度好“的暗示,更不能把是否使用弹性作为评价教师的隐性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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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态管理、学期调整。弹性方案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重新核定,学期中如遇课表调整、人员变动等情况,由教务处及时调整弹性名单。任何弹性安排都不是“一批永享“,条件变了安排就要跟着变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