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心理咨询转介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-晓雯教务资料
学校心理咨询转介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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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心理咨询转介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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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心理咨询转介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

为规范学校心理咨询服务流程,及时、科学处置学生心理异常及危机情况,筑牢学生心理健康防护防线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稳定,结合本校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及实际工作需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心理转介适用情形

学校心理咨询室主要面向存在一般心理困扰、轻度情绪问题、学习适应障碍等学生提供辅导服务。当来访学生出现以下情况时,心理辅导老师需依规开展转介工作:

1.学生对心理咨询存在明显抵触、抗拒情绪,多次沟通引导后仍不愿接受进一步辅导,或咨询过程中持续不配合、难以有效沟通的;

2.学生心理问题超出学校咨询服务范畴,呈现神经症、严重焦虑抑郁、偏执、幻觉妄想等精神疾病相关症状,需专业医疗干预的;

3.心理辅导老师专业能力、辅导经验无法匹配学生复杂心理问题,难以提供有效辅导支持的。

二、转介与危机干预工作流程

(一)常规心理转介流程

1.全面评估研判:心理辅导老师通过面谈、心理测评、日常观察等方式,详细了解学生心理状态、问题成因及严重程度,明确转介必要性;

2.耐心沟通告知:主动与学生本人、监护人坦诚沟通,清晰说明学生心理状况、转介原因及后续建议,充分尊重学生及监护人意愿,避免强制转介;

3.精准推荐机构:结合学生实际情况,推荐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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